Transcript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 年齡在25歲或以下(即於1.9.1984或以後出生) - 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在開始修讀課程前,你或 你的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 •本計劃是一項須經家庭入息及資產 審查的資助計劃。 •不曾在同一學年就有關課程接受其 他由公帑資助的學生資助計劃(如持 續進修基金)所發出的資助 •備妥上一個財政年度 (1.4.2009至 31.3.2010)的家庭收入及資產資料 的證明文件影印本。 •成功申請將獲得: 助學金及貸款。 包括: (1) 學費助學金 (上限$60,610) (2) 學習支出助學金 (上限$3,210) 及 (3) 生活費貸款 (上限$37,250) 資助額的計算程式 http://www.sfaa.gov.hk/tc/schemes/fasp/calculator/ calculator.htm •表格 G:適用於一般合資格申請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同學 •表格 S :適合於合資格申請本計劃, 並有同住的兄弟姊妹正/已申請本計 劃或「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 的同學 同時申請 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於申請書表格G/S第三部Box195內 填上「Y」字 Y 同時申請 學生車船津貼 於申請書表格G/S第伍部Box237內 填上「」號 分期發放資助 如資料齊備,申請人約在兩個月內便可收 到助學金及/或貸款申請結果通知書 申請人簽署承諾書 提名一位彌償人 訂立彌償契據 助學金及/或貸款將分兩期發放 ¤第一期 遞交文件後六星期內 ¤第二期 2011 年1月至2月 還款須知 何時需償還助學金? 終止學業/在首 次發放資助後的 6年內未取得高 級文憑的學歷 須一次過全數 清還助學金 或 10年內分40期連 利息清還,年息 率為2.5% 還款須知 何時需償還生活費貸款? 畢業/終止學業/ 首次發放資助後 滿6年 5年內分20期連 利息清還,年息 率為2.5% 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2010/2011 以貸款形式協助學生繳付學費、學習支 出及基本生活費 申請毋須經過入息或資產審查 最高貸款額 =該學年學費+生活費用($37,250)+學習支出($3,210) 行政費用 申請人由首次遞交申請開始,直至 全部清還所有欠款期間,須每年向 學生資助辦事處繳交一次行政費用 2010/2011學年,專上 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 計劃的行政費用為 $180 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2010/2011 由2009年6月1日起,專上學生免 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利率為3.599% 利率會根據銀行的最優惠貸款利 率的變動作出調整, 可瀏覽學生 資助辦事處網頁以得知最新利率 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2010/2011 •審核結果通知 如資料齊備,申請人約在3星期內便可收到 申請結果 •申請人若接受貸款,須提交一份承諾書、 彌償契據及其他證明文件 分期發放貸款 • 貸款分兩期直接存入申請人的銀行戶口 • 利息將於存入申請人銀行戶口日開始計算 • 每季還款計算表 – http://www.sfaa.gov.hk/tc/calc/nls/index.htm 注意事項 • 填寫申請書前,請仔細閱讀「申請 指引」。如書寫錯誤,請用筆刪去 錯處及作出更正後在旁簽署作實, 切勿使用塗改液,更毋須再填新的 申請書。 遞交申請書 親自到本院美國銀行中心、安年大 廈或旺角教學中心之報名中心遞 交專上學生資助計劃或專上學生 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之申請書。 除在特殊情況外,在截止日 期後收到的申請書 ,政府 學生資助辦事處概不受理。 -年齡在25歲以上(即於31.8.1984或以前出生) -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在開始修讀課程前,你或 你的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 請填申請表[SFAA 141C(2010)] 請填資格評估申請表 (由本院職員負責解答) 第一節 第二節 日期: 9月21日(二) 9月27日(一) 時間: 地點: 旺角教學中 心B座2樓 第三節 9月29日(三) 中午12:30至1:30 尖沙咀東海教 中環美國銀行 學中心308C室 中心100室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24小時查詢熱線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學生車船津貼計劃 網址 : www.sfaa.gov.hk 電郵地址 : [email protected] : : : : : 2802 2152 2150 2150 8226 2345 9000 6222 6223 7067 中 大 專 業 進 修 學 院 熱 線 2209 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