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需補正資料或擬再次陳核 我該如何做? 請上附簽! 操作流程如下: 1 2 3 4 6 按鈕「先行存檔」後,即可列 印,此份附簽會自動帶出原文 之文號。 5 注意事項 1、附簽需與原文正本一同陳核。 2、已送存歸檔公文,請另案陳核。 3、附簽等同正式公文,請依公文程序核章。 4、公文系統以原文文號辦理送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