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程序 - 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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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報名程序 - 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

101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
甄選簡介
大
綱
 100年招生成效 報名程序
 入學管道
 甄選日期
 甄選員額
 錄取、報到
 甄選資格
 服役規定
 甄選期程
 協請配合事項
第1頁,共28頁
100年招生成效
各校招生成效統計
100年招生成效
錄
取
學
校 需求數 報 到 數 獲 得 率
陸 軍 軍 官 學 校
381
381
100%
海 軍 軍 官 學 校
178
178
100%
空 軍 軍 官 學 校
221
221
100%
國 防 醫 學 院
163
162
99.39%
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
157
157
100%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
131
129
98.47%
國防大學理工學院
216
211
97.69%
總
1447
1439
99.45%
計
資料時間:100.07.01
第2頁,共28頁
入學管道
入學管道
入
甄
選
入
學
學
管
道資
格
限
制備
考
1.高中(職)應屆畢業生
學校推薦
2.參加101年學科能力測驗
1.高中(職)應屆及非應屆畢
個人申請
業生
2.參加101年學科能力測驗
※應屆畢業考生可同時參加「學校推薦」及「個人
申請」
第3頁,共28頁
甄選員額
軍費生
(詳如簡章第1頁)
101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需求員額一覽表
學
校 體位
男
女
合 計
陸軍軍官學校(飛行生) N(I)
285
19
304
海軍軍官學校(飛行生) N(I)
159
12
171
空軍軍官學校(飛行生) N(I)
207
5
212
國
院
N
91
39
130
國 政 治 作 戰 學 院
防
管
理
學
院
大
學 理 工 學 院
N
104
25
129
N
66
29
95
N
142
20
162
計 1054
149
1203
總
防
醫
學
第4頁,共28頁
(詳如簡章第1頁)
自費生
101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需求員額一覽表
學
校 體
位 合
計
陸軍軍官學校
N
0
海軍軍官學校
N
0
空軍軍官學校
N
0
國 防 醫 學 院
N
20
國 政治作戰學院
N
14
防
N
16
大 管 理 學 院
N
24
學 理 工 學 院
總
計
74
國防醫學院代訓生13員(輔導會公費生)。
第5頁,共28頁
甄選資格
報名資格
學歷
報考資格
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年
應屆畢業生
、社會青年
17歲至22歲
79.1.1.至84.12.31
齡
在營志願役
士官
25歲(含)以下
76.1.1.以後出生
*報考飛行生須22歲以下
第6頁,共28頁
體格標準(詳如簡章第5頁)
身
高
視
力
其
他
報考資格
1.一般生:
男生:160~195公分,身體質量指數 (BMI)16.5至30。
女生:155~185公分,身體質量指數 (BMI)17至26。
2.航空組(飛行生) :160~190公分,身體質量指數 (BMI)18至
28。
1.陸軍、海軍(海軍組及陸戰組) 、空軍軍官學校(專才生) 、國防
醫學院、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管理學院、理工學院:兩眼裸
視視力或最佳矯正視力達0.8以上,且兩眼配鏡度數(屈光度加
二分之一散光屈光度)均在六屈光度(600度)以內。
2.各校院航空組(飛行生):兩眼祼視各在0.8以上,且空勤體檢合
格。
1.曾接受眼角膜(雷射)屈光手術者,不得報考飛行生。但實施一年以上經
軍校體格檢查無後遺症者,得報考飛行生以外其他校系。
2.身體任何部分有刺青(紋身)者,不得報考。
3.考生於體檢視力時,不可佩戴隱形眼鏡(前一週不得佩戴角膜塑型片)。
4.其他各項檢查結果須符合國防部與內政部會銜發布之「體位區分標準」
常備役以上體位,並達「軍事學校正期班體檢體格區分表」基準辦理。
第7頁,共28頁
限制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報考資格
1.曾受刑之宣告、感訓處分、保安處分、保護處分。但符合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規定或少年時期受緩刑
宣告期滿未經撤銷,不在此限。
2.在校期間因品德言行方面有記大過1次以上處分,或經軍事校
院開除學籍離校後3年內。
3.軍職人員近3年內因品德違犯風紀案件受記過以上處分者。但
連帶處分者不在此限。
4.違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裁定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
5.體格檢查不合「軍事學校正期班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基準。
6.已屆役齡考生,經役政單位安排接受兵役體檢後,其體位判
定為「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或「體位未定」。
第7頁,共28頁
甄選期程
甄選期程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報
名
100
11
01
至
100
11
21
考
生
體
格
檢
查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101
12
01
至
101
03
02
101
01
17
至
101
01
18
網
路
填
表
及
通
信
報
名
101
03
02
至
101
03
16
寄不
發合
准格
考通
證知
及單
智
指測
定、
項口
目試
考、
試問
卷
101
03
28
101
04
07
面
學試
校、
推專
薦長
甄測
試驗
第8頁,共28頁
101
04
08
至
101
04
09
學
校
推
薦
放
榜
個
人
申
請
放
榜
新
生
報
到
入
學
101
04
13
101
04
25
101
06
25
調
適
教
育
及
入
伍
訓
練
101
07
02
報名程序
報名程序
網路填表
考生網路
預約體檢
至各體
檢醫院
醫院輸入考
生體檢資料
體檢完畢考生上網填表報名
http://rdrc.mnd.gov.tw/
建立考生
體檢資料庫
合格
填寫資料
不合格
無法登入
列印報名表並簽名
完成網路報名資料
後通信報名
備齊報名相關表格、資料
郵寄(採限時掛號)
報名文件及書面審查資料:
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委員會
第9頁,共28頁
體檢注意事項
報名程序
1.體檢方式:體檢採網路預約方式辦理,請先至
「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登錄
(網址:http://rdrc.mnd.gov.tw/)
2.請考生預約體檢時確實選擇「軍事學校正期
班」,避免造成無法報名。
3.體檢時間:自100.12.01~101.03.02
4.體檢費用統一收費1200元,由考生自行負擔檢
查,結果有疑義須實施延伸性檢查者,依全民
健保規定收費。
第10頁,共28頁
報名程序
體檢注意事項
5.體位判定:(體檢後約10個工作天)
初審體位判定:合 格→上網登入報名系統
不合格→無法登入
複審體位判定:合 格→核發准考證
不合格→不核發准考證
6.考生僅限至一家醫院體檢,不得跨醫院重複辦理體
檢。
7.考生應妥為保存體檢表正本乙份,於入學報到時繳
交錄取單位查驗。
第11頁,共28頁
體檢醫院
地 區 體
檢
醫
國軍松山總醫院
國軍桃園總醫院
北
部
地
區
報名程序
(詳如簡章第21頁)
院
受
理
時
一 般 體 檢 空
勤
間
體
檢
於網路體檢預約 配合一般體檢實施
系 統 公 告
於網路體檢預約 請 逕 向 醫 院 洽 詢
系 統 公 告
國軍新竹醫院附設民眾 於網路體檢預約 配合一般體檢實施
系 統 公 告
診療服務處
於網路體檢預約
統 公 告
於網路體檢預約
系 統 公 告
於網路體檢預約
系 統 公 告
於網路體檢預約
系 統 公 告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 系
請逕向醫院洽詢
衛生署基隆醫院
請逕向醫院洽詢
衛生署台北醫院
國軍花蓮總醫院
第12頁,共28頁
請逕向醫院洽詢
請逕向醫院洽詢
體檢醫院
地 區 體
報名程序
檢
醫
院
受
理
時
間
一 般 體 檢 空 勤 體 檢
於網路體檢預約 請逕向醫院洽詢
統 公 告
國 軍 台 中 總 醫 院 系
於網路體檢預約
國軍台中總醫院中清院區 系 統 公 告 請 逕 向 醫 院 洽 詢
中
部
地
區
於網路體檢預約 請逕向醫院洽詢
統 公 告
衛 生 署 苗 栗 醫 院 系
於網路體檢預約 請逕向醫院洽詢
統 公 告
衛 生 署 豐 原 醫 院 系
於 網 路 體 檢 預 約 請 逕 向 醫 院洽 詢
統 公 告
衛 生 署 南 投 醫 院 系
於 網 路 體 檢預 約 請 逕 向 醫 院 洽 詢
統 公 告
衛 生 署 彰 化 醫 院 系
於網路體檢預約 請逕向醫院洽詢
臺大醫院雲林分院 系 統 公 告
第13頁,共28頁
體檢醫院
地 區 體
中
部
地
區
報名程序
檢
醫
院
受
一
理
般
體
時
檢 空
勤
間
體
檢
臺 中 榮 民 總 醫 院 於網路體檢預約
系 統 公 告 請逕向醫院洽詢
嘉
義
分
院
於網路體檢預約 請 逕 向 醫 院 洽 詢
統 公 告
衛 生 署 嘉 義 醫 院 系
於網路體檢預約 請 逕 向 醫 院 洽 詢
國 軍 左 營 總 醫 院 系 統 公 告
南
部
地
區
於網路體檢預約
統 公 告
於網路體檢預約
系 統 公 告
於網路體檢預約
系 統 公 告
於網路體檢預約
系 統 公 告
國 軍 高 雄 總 醫 院 系
請逕向醫院洽詢
國 軍 岡 山 醫 院
請逕向醫院洽詢
國軍高雄總醫院附設
屏東民眾診療服務處
衛 生 署 新 營 醫 院
第14頁,共28頁
請逕向醫院洽詢
請逕向醫院洽詢
報名程序
體檢醫院
地 區 體
檢
醫
院
受
理
時
間
一 般 體 檢 空 勤 體 檢
南
部
地
區
外
島
地
區
於 網 路 體 檢 預 約 請 逕 向 醫 院洽 詢
統 公 告
衛 生 署 台 南 醫 院 系
高 雄 榮 民 總 醫 院 於網路體檢預約
系 統 公 告 請逕向醫院洽詢
臺
南
分
院
於網路體檢預約
衛 生 署 台 東 醫 院 系 統 公 告 請逕向醫院洽詢
三 軍總醫院澎 湖分院 於網路體檢預約
請 逕 向 醫 院洽 詢
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系 統 公 告
於網路體檢預約
請逕向醫院洽詢
衛 生 署 金 門 醫 院
系 統 公 告
於 網 路 體 檢預 約
連 江 縣 立 醫 院 系 統 公 告 請逕向醫院洽詢
第15頁,共28頁
報名
區
報名程序
分 學
報名
時間
報名
方式
校
推
薦 個
人
申
101.03.02至101.03.16
採網路及通信報名
郵寄
資料
書面審查資料及報名文件
郵寄
地點
軍事學校招生委員會
(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報名
校系數
1
第16頁,共28頁
7
請
報名文件(詳如簡章第6-7頁)
學
校
推
薦 個
報名程序
人
申
請
1.報名表1份。
2.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力測驗成績單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4.二吋照片1式2張(已上傳數位照片檔免附)。
5.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乙份(須含父母戶籍資料並不得以戶口名簿
代替,戶籍謄本記事欄記事勿省略)。
6.郵票(寄發考生准考證及錄取通知單):
(1)學校推薦:64元郵票。
(2)個人申請:64元郵票。
(3)同時參加「學校推薦」與「個人申請」者: 96元郵票
7.應屆畢業生繳交學生證影本(具高三上註冊章),非應屆畢業生
繳交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影本。
8.加分優待證明(特殊身分考生)。
9.保薦證明書及就學延役志願書(在營志願役士官)。
10.參加「學校推薦」考生須檢附就讀學校師長推薦函(未檢附者視
同學校推薦資格不符)(推薦人須簽名並加蓋學校章戳) 。
第17頁,共28頁
審查文件書面資料
報名程序
學校推薦
1.自傳。
2.就讀學校師長推薦函。(推薦人須簽名並加蓋學校章戳)
3.歷年成績單(高一至高三上,並須加蓋學校教務處章
戳)
4.其他(社團參與、競賽成果、學生幹部、全民英檢成
績、技能檢定證照、志工服務證明等)。
5.申請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應用藝術學系須繳交音
樂、美術、戲劇等藝術領域相關社團、展演、競賽
紀錄及文字或影像作品。
※同時報名「學校推薦」及「個人申請」僅需郵寄一份
報名文件。
第18頁,共28頁
甄試日期
指定項目甄試
第
二
甄試
階
段
測
驗
學校推薦及
區 分
學
校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時 間 101.04.07(六) 101.04.08(日) 101.04.09(一)
1.生活與情緒
適應問卷
科 目 2.智力測驗
3.口試
各軍事校院
1.面試
2.專長測驗
考 生 自 選 ( 台 北 、推 薦 學 校 考 場
考 場 桃園、台中、嘉
義、高雄、花蓮) (七 所軍事 院校 )
第19頁,共28頁
政戰學院
-應用藝術系
1.面試
2.專長測驗
政戰學院
錄取、報到
放榜
區
分 學
校
推
薦 個
人
申
放
時
榜
間
101.04.13
(星期五)
101.04.25
(星期三)
錄
通
取
知
軍事學校
招生委員會
軍事學校
招生委員會
※ 101年4月11日(星期三)開放考生網路查詢個人智力
測驗、口試、面試、書面審查資料等成績。
第20頁,共28頁
請
報到
通
區
訊
分 學 校
推
報
薦 個
101.04.16
至
101.04.19
人
申
101.04.30
至
101.05.03
時
間
辦
方
辦
單
理
1.網路線上報到 2.電話傳真報到
式
理
軍事學校招生委員會
位
※逾期未完成通訊報到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備取考生之遞補,按學校缺額狀況,以電話依備取順序
逐一通知。
第21頁,共28頁
到
請
入學報到
區分
時間
入學
報到
入伍
訓練
101.06.25
上午0800~下午1700
101.07.02
至
101.08.24
地點
各軍事校院
陸軍軍官學校
※由各校院於101年6月6日(星期三)寄發錄取人員入學報到
通知單。
※101年7月2日(星期一)起赴陸軍軍官學校統一實施新生入伍
訓練。錄取新生應於指定時間按規定辦理報到入學,無故未
於指定時間按規定報到者,撤銷入學資格。
第22頁,共28頁
服役規定
軍費生
學
校 系
官 服 役 年 限
航空組
少尉
各學系
少尉
各學系
少尉
航空組
少尉
飛行生
少尉
專才生
少尉
10年(常備役)
醫學系
中尉
14年(常備役)
牙醫學系
中尉
12年(常備役)
其它
少尉
10年(常備役)
政治作戰學院
各學系
少尉
管理學院
各學系
少尉
理工學院
各學系
少尉
陸軍軍官學校
海軍軍官學校
空軍軍官學校
國防醫學院
國防
大學
組 任
第23頁,共28頁
14年(常備役)
10年(常備役)
14年(常備役)
10年(常備役)
自費生
項
目役
別服
1
義務役預備軍官
2
常備兵役
3
志願役預備軍官
4
役
年
限
依畢業年度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常備軍官役
醫學系:14年
牙醫學系:12年
其它學系:10年
※完成年班教育計畫所定軍事訓練,且成績合格者,於畢業前
6個月,得申請服常備軍官役或志願役預備軍官。具兵役義
務者,並得選擇服義務役預備軍官或常備兵役。
第24頁,共28頁
服役
第25頁,共28頁
協請配合事項
協請配合事項



有意報考軍事學校之學生務必參加101學年度學科能力
測驗。
請各校教官協助有意願報考軍校正期班學生儘早完成
體檢,避免體檢日期結束前無法預約體檢,造成學生
權益損失。
請提醒考生甄選資格之國籍規定:
1.大陸地區人民需在台設籍滿20年;港、澳地區人民
需在台設籍滿10年。
2.具雙重國籍者,報到入學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
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繳交就讀學校登管(未完成
相關確認手續者,仍依規定開除學籍)
第26頁,共28頁
協請配合事項




非應屆畢業之役齡男子,報名表須經戶籍地公所役政
單位完成體位查核簽署。
第二階段共同項目考試地點,由考生於報名表上自行
勾選,完成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
報名繳交資料: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1份(須含父母
戶籍資料並不得以戶口名簿代替,戶籍謄本記事欄記
事勿省略)。
考生於報名表上選填之志願系(組)一經完成通信報名
後,一律不得申請更改及退還;另考生未完成網路報
名、考生及法定代理人未於簽名欄親筆簽名及寄送資
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報名或判定為不合格件。
第27頁,共28頁
協請配合事項



考生填寫報名表時,應詳讀填表注意事項,報名表上
聯絡電話欄須留考生及法定代理人聯絡電話,俾利報
到或備取生通知作業。
學校推薦檢附「就讀學校師長推薦函」須加蓋學校章
戳。
錄取生如欲報考「101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或其他就
學考試者,應於101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7時前,完成
確認放棄全部錄取資格手續;未完成確認放棄全部錄
取資格手續者,報到入學後不得請假參加任何就學考
試,若損及考生個人權益,考生或法定代理人不得有
異議。
第28頁,共28頁
成績計算方式
校系分則 範例如下:
第
一
階
段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第
二
階
段
選 採
率 方
計 佔甄選總
式 成績比率
總成績相
同時參酌
優先順序
科
目
國
文
底標
8
*1.00
4
英
文
底標
4
*1.00
3
數
學
後標
--
*1.50
5
自
然
後標
--
*1.50
社
會
不採計
--
--
--
45
10
--
1
總 級 分
甄
試
指
定
項
目
篩
定
倍
檢
60%
生活與情緒
不計分,僅供口試參考。
適 應 問 卷
智 力 測 驗 成績達100分以上及格。
口
試 成績達60分以上合格。
面
試 規定組成甄選委員負責實施。
每人5至10分鐘,由各校院教師(官)依
歷年成績單、自傳、教官或師長推薦
審 查 資 料 函及其他有利佐審資料。
2
---
8
--
20%
6
20%
7
如有疑義
歡迎來電洽詢
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0800-000050
簡報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