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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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拆解宣告

MiTAC GP 資料之
審核原則與零件承認標準說明
Agenda
GP資料審核步驟及方法
基本資料
零件拆解資訊
上傳證明文件
宣告化學物質數據
化學物質使用說明
GP資料審核步驟及方法
1. 基本資料:首先檢查供應商是否已經提交下列產品基本
資料:
1) WEEE 資料
2) 零件過錫爐的耐溫資料
2. 零件拆解資訊:是否提供符合均質拆解定義的零件拆解
資訊
3. 上傳證明文件:是否在各零件拆解部位,根據列表的待
宣告化學物質,上傳參考文件以提供數據的審核證明。
4. 宣告化學物質數據:是否在各零件拆解部位,根據列表
的待宣告化學物質,回覆其中的含有值,而且數值必須
與上傳的參考文件所呈現的結果相符。
5. 化學物質使用說明:如果化學物質含有數據確認含有,
則必須提供此化學物質在該拆解部位的含有總重量,以
及其使用部位。
基本資料
WEEE 資料:
1. 歐盟廢電子電器設備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2002/96/EC, WEEE)
,要求製造商必須負擔起收集、回收、並妥善處置廢
電子電器設備。
2. WEEE 指令的 (附錄二) 中,表列出特定的物料或元
件,必須在回收處理前有選擇地事先移除;因此請供
應商依照實際狀況在系統的表列清單中勾選。
基本資料
WEEE 資料: 可以複選
ID
WEEE_En
WEEE_Ch
1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PCB) containing capacitors in accordance with Council Directive
96/59/EC of 16 September 1996 on the disposal of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and
polychlorinated terphenyls (PCB/PCT)
按照1996年9月16日理事會指令96/59/EC於電容器中包含的多氯聯苯(PCB)
其對多氯聯苯及多氯三聯苯(PCB/PCT)之處理
2
mercury containing components, such as switches or backlighting lamps
含有汞之零件,諸如開關或背光燈
3
batteries
電池
4
printed circuit boards of mobile phones generally, and of other devices if the surface of the
printed circuit board is greater than 10 square centimetres
一般行動電話中之印刷線路板及如果印刷線路板表面積大於10平方公分之其
他裝置
5
toner cartridges, liquid and pasty, as well as colour toner
液狀及膏狀色帶匣及色帶
6
plastic containing brominated flame retardants,
含有溴系阻燃物質之塑膠品
7
asbestos waste and components which contain asbestos
石棉及含有石棉物零件之廢棄物
8
cathode ray tubes
陰極射線管
9
chlorofluorocarbons (CFC), hydrochlorofluorocarbons (HCFC) or hydrofluorocarbons (HFC),
hydrocarbons (HC)
含氯氟烴(CFC)、含氫氯氟烴(HCFC)、含氫氟烴(HFC)、碳氫化合物
(HC)
10
gas discharge lamps
氣體放電燈管
11
liquid crystal displays (together with their casing where appropriate) of a surface greater than
100 square centimetres and all those back-lighted with gas discharge lamps
液晶顯示器LCD(適當時包括其外殼),其表面積大於100公分及氣體放電燈
之背光燈
12
external electric cables
外部電纜
13
components containing refractory ceramic fibres as described in Commission Directive
97/69/EC of 5 December 1997 adapting to technical progress Council Directive 67/548/EEC
relating to the classification, packaging and labelling of dangerous substances
1997年12月5日執委會97/69/EC指令所述含耐火陶瓷纖維之零件,其順應於
67/548/EEC理事會技術發展之有關危險物質分、包裝及標籤
14
components containing radioactive substances with the exception of components that are
below the exemption thresholds set in Article 3 of and Annex I to Council Directive
96/29/Euratom of 13 May 1996 laying down basic safety standards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health of workers and the general public against the dangers arising from ionising radiation
(3)
合放射性物質零件,以低於1996年5月13日理事會指令96/126/Euratom第3條及
附錄1所設定防範工作人員及一般公共健康之基本安全標準,以防止游離幅
射造成之危險
15
electrolyte capacitors containing substances of concern (height > 25 mm, diameter > 25 mm
or proportionately similar volume)
含所關切物質(高 > 25mm 直徑 > 25mm 或比例相似之體積)之電解電容器
基本資料
零件過錫爐的耐溫資料:
零件類別分為:
1. 不過錫爐零件
2. SMT 零件
3. DIP 零件
基本資料
零件過錫爐的耐溫資料:
SMT 零件,且符合 IPC/JEDEC J-STD-020C 規定  請選擇符合
的零件厚度/體積選項
零件是否為MSD元件,或是零件無鉛製程耐溫
是否能夠符合IPC/JEDEC J-STD-020C或後續版本
需求
● YES ○NO
零件本體厚度?? Mm
體積?? Mm^3
BLCOK1
廠商選● NO者,跳出警告
視窗”貴司零件未達J-STD020”標準,可能被CE退件,
請審慎填寫
基本資料
零件過錫爐的耐溫資料:
SMT 零件,但不符合 IPC/JEDEC J-STD-020C 規定  請按照零
件的耐溫峰值溫度條件回覆
零件之耐溫鋒值溫度(PEAK
TEMPERATURE)是否符合 260 ℃ 10
SEC以上要求
○ YES ● NO
零件是否為MSD元件,或是零件無鉛製程耐溫
是否能夠符合IPC/JEDEC J-STD-020C或後續版本
需求
○ YES ● NO
廠商選● NO者,跳出警告視窗”
貴司零件未達J-STD-020”標準,可
能被CE退件,請審慎填寫
零件熔錫溫度(MELT TEMPERATURETL)耐溫是否符合 217 ℃,60 sec以上
要求
廠商選● NO者,跳出警告視窗”貴司零
件未達J-STD-020”標準,可能被CE退件,
請審慎填寫
基本資料
零件過錫爐的耐溫資料:
DIP 零件 請按照零件的耐溫峰值溫度條件回覆
廠商選● NO者,跳出警告視窗”貴司零
件未達J-STD-020”標準,可能被CE退件,
請審慎填寫
零件拆解資訊
零件拆解方式:
1.
拆解宣告:拆解宣告適用於所有化學物質的宣告。供應商提供的
產品,若可以使用機械方式分解者,須將不同的部位拆解為不同
的均質部位。均質部位是 MiTAC 認可用於檢驗或宣告化學物質成
分的零件拆解部位。
例外條件:若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含有複雜的系統 / 模組類的組件 (
例如 PCBA) ,則得以使用 “模組宣告 (Module Declaration)”
的方式,不用均質拆解,但是必須在 “物質符合性宣告書” 中
列出產品的零件組成清單 (BOM) 作為參考文件。
2.
整體宣告:整體宣告適用於 REACH SVHC 化學物質的宣告。依照
歐盟 REACH 法規的規範,產品中的 SVHC 化學物質的宣告方式
,可以使用成品 (Article) 作為化學物質含有成分的揭露對象。
零件拆解資訊
eGP 系統上,產品的零件拆解資訊,可以使用 ”子零件” 以及 “原材
料” 的二階層方式展開,其中 ”原材料” 是系統預設宣告化學物質的
均質部位:
產品
(Part Number)
子零件
(Subpart Name)
原材料
(Raw Material Name)
原材料
(Raw Material Name)
子零件
(Subpart Name)
原材料
(Raw Material Name)
原材料
(Raw Material Name)
需要宣告的
化學物質
零件拆解資訊
子零件
產品
子零件
原材料
原材料
子零件
原材料
產品
子零件
電解電容
底板
外殼
接腳
原材料
橡膠
鋁合金
銅合金
需要宣告的
化學物質
零件拆解資訊
eGP 系統上會要求填寫產品重量 / 子零件重量 / 原材料重量,以便
核算零件拆解的完整性:
產品重量 (P) = 子零件重量總和 (S1+S2)
子零件重量 (S1) = 原材料重量總和 (R1+R2)
子零件重量 (S2) = 原材料重量總和 (R3+R4)
產品重量
(P)
子零件重量
(S1)
原材料重量
(R1)
原材料重量
(R2)
子零件重量
(S2)
原材料重量
(R3)
原材料重量
(R4)
零件拆解資訊
[拆解宣告] 範例 (1) DIP電阻(DIP Resistor)不拆解成為原材料:
產品
(RES123)
子零件
(RES123 / 電阻本體)
原材料
(RES123 / 電阻本體)
需要宣告的
化學物質
子零件
(RES123 / 金屬接腳)
原材料
(RES123 /金屬接腳)
零件拆解資訊
[拆解宣告] 範例 (2) DIP電阻(DIP Resistor)拆解成為原材料,便於進
行 ”系列承認” 的宣告方式:
原材料
(XS系列 / 環氧樹脂外塗層)
XS 系列 
使用相同的原材料
產品
(RES123)
{0.2 g}
子零件
(XS系列 / 電阻本體)
{0.15 g}
[0.23 g]
{0.008 g}
[0.016 g]
原材料
(XS系列 / 電阻膜)
{0.002 g}
[0.004 g]
原材料
(XS系列 / 三氧化二鋁陶瓷)
產品
(RES456)
[0.3 g]
子零件
(XS系列 / 金屬接腳)
{0.05 g}
[0.07 g]
{RES123 重量} 與 [RES456重量]
在各拆解部位可能會不同
{0.14 g}
[0.21 g]
原材料
(XS系列 / 銅合金)
{0.05 g}
[0.07 g]
需要宣告的
化學物質
零件拆解資訊
[拆解宣告] 範例 (3) 機構件拆解成為原材料:
與”系列承認”相同,透過原材料 “共用” 的機制,重複引用化學物質的數據宣告
原材料
(紅色漆料)
紅色上蓋
子零件
(Cover123 / 塑膠本體)
產品
(Cover123)
子零件
(Cover123 / 螺絲)
黑色下蓋
子零件
(Cover456 / 塑膠本體)
原材料
(ABS塑膠)
原材料
(不鏽鋼材)
產品
(Cover456)
原材料
(黑色漆料)
子零件
(Cover456 / 螺絲)
需要宣告的
化學物質
零件拆解資訊
[拆解宣告] 範例 (4) PCB板拆解成為原材料:
與”系列承認”相同,透過原材料 “共用” 的機制,重複引用化學物質的數據宣告
原材料
(IT-158基板&PP)
產品
(PCB123)
子零件
(PCB123)
原材料
(銅箔)
產品
(PCB456)
子零件
(PCB456)
原材料
(防焊油墨)
原材料
(文字油墨)
需要宣告的
化學物質
零件拆解資訊
[拆解宣告] 範例 (5) PCBA拆解成為 “模組宣告(Module Declaration)”:
外部系統模組
產品
(Sub-System123)
子零件
(PCBA123 / 模組宣告)
原材料
(PCBA123 / 模組宣告)
子零件
(機殼)
子零件
(電線)
需要宣告的
化學物質
零件拆解資訊
[整體宣告] 範例 (6) 硬碟機 (HDD) 的 REACH “整體宣告”:
硬碟機
產品
(HDD123)
eGP 系統內定 ‘整體宣告” 自動完成零件拆解
REACH SVHC
化學物質
子零件
(HDD123 / 整體宣告)
原材料
(HDD123 / 整體宣告)
需要宣告的
化學物質
上傳證明文件
MiTAC 認可有效力的化學物質證明文件:
1. 第三方檢驗報告
2. 物質安全資料表 (MSDS / SDS)
3. MiTAC 物質符合性宣告書 (MiTA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上傳證明文件
物質分類
必要文件
僅限第三方檢驗報告
禁限用
第三方檢驗報告或 MSDS皆可
宣告
第三方檢驗報告或 MSDS或物質符合性宣告書皆可
調查
無必要文件
上傳證明文件
第三方檢驗報告:
1. 通過ISO17025實驗室驗證之實驗室發行的檢測報告。
2. 常見的檢驗單位有 SGS、Intertek(全國公證)、 CTI(華測
) 、 BVCPS(立德國際) 、ETC(電子檢驗中心) 等 …。
3. 檢驗報告至少包含下列事項:
 檢驗單位名稱
上傳第三方檢驗
 報告編號 (Report Number)
報告的檔案時,
 報告發行日期 (Report Issued Date)
必須連帶填寫
 使用之前處理方法
 檢驗方法及設備
 化學物質的檢測結果及方法偵測極限(MDL)
 樣品照片
 檢測流程圖
上傳證明文件
第三方檢驗報告:
4. 檢驗報告有效期:提供的檢驗報告需於二年有效期內
(以報告發行日期為準)
5. RoHS 的檢測方法必須參照 IEC-62321 標準
上傳證明文件
物質安全資料表 (MSDS / SDS) :
1. 供應商應所提供的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 SDS),
必須在其中記載組成材料及添加劑的化學物質成分、
CAS 編號 (CAS Number) 及其在部品中的含量(重量
百分比)。
2. 一般化學成分記載於 MSDS 的 “成分辨識資料” 下:
一﹑物品與廠商資料
二﹑成份辨識資料
三﹑危害辨識資料
四﹑急救措施
五﹑滅火措施
六﹑洩漏處理方法
七﹑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八﹑暴露預防措施
九﹑物理及化學性質
十﹑安定性與反應性
十一﹑毒性資料
十二﹑生態資料
十三﹑廢棄處置方法
十四﹑運送資料
十五﹑法規資料
十六﹑其他資料
上傳證明文件
物質安全資料表 (MSDS / SDS) :
範例:不鏽鋼的 MSDS
上傳證明文件
MiTAC 物質符合性宣告書 :
1 列出可以在此宣告書擔保的化學物質
2 按照零件的 BOM 表列出拆解部位
3 各子零件針對含有的化學物質提供含
有濃度值及相關資料
上傳證明文件
MiTAC 物質符合性宣告書的確認保證 :
1 填寫宣告書的簽署人資料
2 最後勾選宣告書的確認擔保欄位以示負責
宣告化學物質數據
化學物質分成下列 3 種類型:
1. 禁限用 (Prohibited & Restricted )的化學物質
含有濃度必須低於管制限值,必須提供證明文件
2. 宣告 (Reportable) 的化學物質
含有濃度無管制限值,必須提供證明文件
3. 調查 (Survey) 的化學物質
含有濃度無管制限值,不需要提供證明文件
宣告化學物質數據
物質分類
必要文件
宣告方式
備註
僅限第三方檢驗報
告
第三方檢驗報告檢出 /
第三方檢驗報告未檢出
一般適用於 RoHS (6項)
以及 無鹵 (溴/氯)
第三方檢驗報告或
MSDS皆可
第三方檢驗報告檢出 /
第三方檢驗報告未檢出 /
MSDS 確認含有 /
MSDS 確認不含有
RoHS 與無鹵以外的禁限
用化學物質
宣告
第三方檢驗報告或
MSDS
或物質符合性宣告
書皆可
第三方檢驗報告檢出 /
第三方檢驗報告未檢出 /
MSDS 確認含有 /
MSDS 確認不含有 /
宣告書確認含有 /
宣告書確認不含有 /
宣告書確認符合限值
調查
無必要文件
宣告含有 / 宣告不含有
禁限用
宣告化學物質數據
化學物質分成下列 4 種類型的宣告方式:
1. 第三方檢驗報告檢出 / 第三方檢驗報告未檢出
必須提供第”三方檢驗報告”作為證明文件
2.
MSDS 確認含有 / MSDS 確認不含有
必須提供”MSDS”作為證明文件
3.
宣告書確認含有 / 宣告書確認不含有
必須提供”物質符合性宣告書”作為證明文件,作為含有物質的
報告,含有的濃度值是"最差情況的 PPM 值"
4.
宣告書確認符合限值
必須提供”物質符合性宣告書”作為證明文件,作為未超標的自
我保證,,含有的濃度值是"管制上限的 PPM 值"
如果 (1)、(2)、(3) 項的宣告結果是”檢出”或”確認含有”,則必須填
寫化學物質含有的濃度值,而 (4) 項則填寫管制上限濃度值
化學物質使用說明
當化學物質含有時,
必要填寫的欄位
子零件 / 原材料
當化學物質含有時,
非必要的欄位
化學物質 1
含有
含有的總重量 1
使用部位 1
使用用途 1
化學物質 2
含有
含有的總重量 2
使用部位 2
使用用途 2
化學物質 3
不含有
化學物質 4
含有
含有的總重量 4
使用部位 4
使用用途 4
化學物質 5
不含有
化學物質 6
不含有
化學物質使用說明
如何計算化學物質含有的總重量 ?
假設成品重量是由材料 A 的重量 WA 與材料 B 的重量 WB 相加而得。
針對同樣一種 SVHC 化學物質:
假設材料 A 含有的化學物質重量為 SA 以及化學物質濃度
為 CA ,換算關係為 ( SA = (CA * WA) / 1000000 )
假設材料 B 含有的化學物質重量為 SB 以及化學物質濃度
為 CB ,換算關係為 ( SB = (CB * WB) / 1000000 )
可計算出,成品總含有的物質重量 = SA + SB
[註 1] : 物質濃度的單位為 ppm (百萬分之ㄧ)
[註 2] : 請注意計算過程必須使用一樣的重量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