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第三講
第三章 航站與其他組織 場站 • 航空站(airports;或稱空港): – 指具備供航空器載卸客貨之設施與裝備及用於航空 器起降活動之區域。 • 航站客運大廈 • 航空貨運站 • 飛機維修機棚 • 飛行場: – 指用於航空器起降活動之水陸區域。 • 助航設備: – 指輔助飛航通信、氣象、無線電導航、目視助航及 其他用以引導航空器安全飛航之設備。 航空站之分類 – 目前我國民航局依照「民用航空局 所屬航空站組織通則」規定,將航 空站等級區分為特等、甲、乙、丙、 丁等航空站等五種。 表 台灣地區航空站新舊制等級區分對照表 舊制組織規程 等 級 組織通則(92.5.6通過) 等 級 特性 站別 特 種 站 國際通航站 尚未訂定 特 等 站 年出入旅客1,000萬人次以上; 航機架次達五萬架次 桃園國際機場 甲 種 站 國際通航站 台北、中正、高 雄國際航空站 甲 等 站 年出入旅客400萬~1,000萬人次以上; 航機架次達四萬架次 台北、 高雄國際航空站 乙 種 站 國內航空站交互航 行頻繁之站 花蓮、馬公、台 南、台東航空站 乙 等 站 年出入旅客150萬~400萬人次以上; 航機架次達三萬架次 花蓮、馬公、 台南、台東 丙 種 站 航路及業務次於乙 種站 台中、金門、嘉 義航空站 丙 等 站 年出入旅客75萬~150萬人次以上; 航機架次達二萬架次 台中、金門、 嘉義 臨時起降或緊急著 陸時所用之輔 助站屬之 屏東、蘭嶼、綠 島、七美、望 安、馬祖輔助站 年出入旅客75萬人次以下; 航機架次低於丙種航空站 架次 屏東、蘭嶼、 綠島、七美、 望安、恆春、 馬祖北竿、 南竿 輔 助 站 丁 等 站 特性 站別 我國目前使用的民航場站計有18處 特等站*1 甲等站*2 乙等站*4 丙等站*3 丁等站*8 桃園 台北、高雄 花蓮、馬公、台南、台東 金門、台中、嘉義 蘭嶼、綠島、七美、望安 南竿、北竿、恆春、屏東 台北松山機場 台灣桃園國際機場 馬祖北竿機場 馬祖南竿機場 台中清泉崗機場 •民用機場11座: 花蓮機場 桃園、高雄、金門尚義、 金門尚義機場 台東豐年、七美、望安、 馬公機場 蘭嶼、綠島、南竿、北竿、 望安機場 嘉義水上機場 恆春。 七美機場 台南機場 台東豐年機場 •軍民合用機場 7 座: 屏東機場 綠島機場 高雄國際機場 台北松山、台中清泉崗、 圖例: 嘉義水上、台南、花蓮、 民用機場 恆春機場 軍民合用機場 蘭嶼機場 馬公、屏東。 航空站的種類 •依使用性質分: –軍用機場(12座): •桃園空軍基地、龍岡基地、龍潭基地、台中清泉崗基地、新 社基地、岡山基地、歸仁基地、左營基地、恆春基地、花蓮 佳山基地、台東志航基地、宜蘭基地 –軍民合用機場(7座) –民用機場(11座)三種,合計共-30座機場。 •依機場位置分: –島內機場(22座) –離島機場(8座) •依機場營運(民用航空)性質分: –國際機場(2座,桃園、高雄小港) –國內機場(16座,台北松山機場現專供國內線使 用,其中花蓮、馬公、台中機場開放國際航線包 機業務)兩種。 國內直昇機飛行場(Heliport)分佈 3-1組織 3.1.1標準形式(國際民航組織ICAO建議) 3-1組織 3.1.2航站(中正航站CKS為例屬中央政府四級單位) 民用航空局組織系統圖(20100111更新)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依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所屬航空站組織通則」,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 站依航線種類、飛機起降架次、客貨運量等之 多寡,分為特等航空站、甲等航空站、乙等航 空站、丙等航空站、丁等航空站;其設立、等 級,由民用航空局報請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 定。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掌理下列事項: 一、航空站之經營管理事項。 二、航空站土地、設施及裝備之管理與維護事項。 三、航空人員與航空器離、到場之查驗管理及地面勤 務安全事項。 四、機場災害、飛航安全事故之預防與搶救及緊急救 護事項。 五、機場動態監控及異常事件之處理事項。 六、機場之噪音監測、防制及其經費之分配事項。 七、其他有關事項。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依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 空站辦事細則」,特等、甲等、乙等、丙等航空站分 別設下列各組室: 一、特等航空站設業務組、維護組、航務組、貨運 組、企劃組、總務組、會計室、人事室及政風室。 二、甲等航空站設業務組、維護組、航務組、企劃 組、總務組、會計室、人事室及政風室。 三、乙等航空站設業務組、航務組、總務組、會計 室、人事室及政風室。 四、丙等航空站設業務組、航務組。 丁等航空站不分組室辦事。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業務組掌理事項: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二、維護組掌理事項: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三、航務組掌理事項: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四、貨運組掌理事項: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五、企劃組掌理事項: 3.2我國航空站之分類 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六、總務組掌理事項: 3.4航站管理者責任 確保航站隨時提供安全環境並有效營運為管理 者首要職責。 對外尊重並協調各方需求提供最佳航站設施與 服務。關心航站公關、服務形象、營運績效、 做好社區芳鄰。 3.5民航局航站年度計畫 需求條件: 審查後獲准列入年度預算。 計畫執行: 3.6航空公司 航空公司組織 3.7國際上民航組織 (1)ICAO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 聯合國所屬國際民航組織目的在建立國際飛航 秩序、規範、技術與公平。 3.7國際上民航組織 (2)IATA (The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ation Association): (3)AACI (The Airports Association Council International): 3.7國際上民航組織 (4)ITA (The Institute of Air Transport): (5)美國FAA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 3.8我國航站經營管理現況檢討 3.8.1航站經營組織體系,單純的行政單位 無法依需求作自由機動的調整,經營管理缺乏 彈性,導致降低服務水準。故航站經營管理必 須要能擺脫行政束縛。 3.8我國航站經營管理現況檢討 3.8.2航站經營管理運作 航站應將企業化管理理念納入其經營管理作業 上,加強行銷,提高作業效率,調整費率結 構,提供多樣化服務,滿足使用者需求。 3.9航空站營業面臨的問題 以國內航空站而言,除台北、高雄航空站外, 其他航站共同的問題是運量太少,入不敷出, 人事費、維護費負擔大,需政府補貼其營運。 高鐵通車後之航站營運與噪音環保問題將是較 廣泛的整體問題,有待以交通運輸整體觀點來 處理。 3.9航空站營業面臨的問題 就中正與高雄國際航空站而言,航點太少,航 班集中於香港、澳門兩地、航站組織僵化、欠 缺快速航站對外交通系統、四周環境保護抗爭 以及航站營運績效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