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衛生組長研習課程102年早午餐及農糧米-詠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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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2-衛生組長研習課程102年早午餐及農糧米-詠筑

學校衛生組長
早午餐補助及農糧米申請
學生事務科
簡報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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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午餐補助對象審查
早餐補助注意事項
午餐補助注意事項
學校用餐食米簡介
網購系統申購流程
團膳採購學校注意事項
自設廚房學校注意事項
早午餐補助對象審查
 補助對象係對就讀本市學校學生,並為下列四項條件之一
1.家庭為低收入戶
2.家庭為中低收入戶者
(1)父或母(父母非監護人者為其法定監護人)領有中低老人或中低身障補助證明。
(2)學生本人或兄弟姐妹領有中低兒少補助者證明(兄弟姊妹須與學生本人設於同一戶籍)
(3)非監護人領有中低老人補助證明與學生及學生父母為同一戶籍者。
3.學生本人為身心障礙者
4.家庭突發因素致無力支付午餐費學生
(1)失業、風災或火災等突發事故:檢附足以證明家庭無力繳納午餐費之文件,並由導師
及學校審核認定之。
(2)無證明文件者:導師家庭訪視紀錄。
(3)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失業者:檢附非自願離職證明或本府社會局核發之新希望關懷卡。
早午餐補助對象審查
 為簡化就學補助申請流程,自101學年度起,符合低
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本人身心障礙申請條件者提
出補助申請書後,學校可直接於校務行政系統內確
認學生身分資格辦理補助,無須向民眾收取證明文
件查驗。(若資料明顯有誤,請向導師確認)
 請各校落實導師訪視工作(填具訪視紀錄留校備
查),實際照顧需要援助的弱勢學生,達成資源合
理運用、維護社會公義的目的。
早餐補助注意事項
 早餐券發放及繳回:
1.餐券以一週發放一次為原則,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2.餐券請務必發予申請補助的弱勢學生。
3.背面流水編號請配合學生簽領時一併登載。
4.發放剩餘之早餐券請於期末清點完畢,製作簽收單
後繳回教育局。
5.申請名冊電子檔依時程上傳至校務行政系統,家庭
突遭變故致無立支付餐費之學生須註明其家庭狀況
及突發原因;印領清冊留校備查。
早餐補助注意事項
 請加強向學生宣導,食品一開封即儘快食用,避免不新
鮮。
 請各校做好營養教育之宣導,鼓勵學童選擇富營養之早
餐商品。
 針對套餐組合之兌換方式及內容,請加強向學生及家長
宣導,本局將於開學前發放「給家長的一封信」,請各
校協助宣導。
 請協助提醒學生及家長,領取之餐券皆不得轉售、轉讓
或丟棄。如經查證屬實,將會取消申請資格。
早餐補助注意事項
•請各校提醒學生/家長餐券之有效期限
,宣導每日兌換餐券之習慣。
有效期限
不得轉售
流水編號
早餐補助注意事項
學校與鄰近早餐店合作機制:
 請協同鄰近、有興趣配合本計劃之店家或邀請新北
市衛生局優良健康早餐店之店家,共襄盛舉。
 為維護學生用餐安全品質,請務必要求配合商家之
供膳作業流程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規範。
 學校餐飲督導人員應不定期到現場查核衛生品質,
並加強食品飲食衛生、安全宣導教育。
午餐補助注意事項
 午餐補助目前規定為每月補助上限800元(每餐40元),
核實支應。(103年2月起始改採依實際餐費全額補助)
 發放現金之條件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在家教育學生
2.因咀嚼能力無法食用學校供應之午餐或素食或因
身體狀況不佳確實需特製餐點者(由學校自行查
核認定)
午餐補助注意事項
 自99年度起,午餐補助款編列於各校單位預算(原12
所國立高中職除外),為因應部分學校單位預算用罄,
本局已先行調查102年1月至6月午餐補助不足及7月
至10月午餐補助經費預估不足數,本局將於102年10
月調查11月至12月午餐補助經費不足金額後核定補
助,請各校開學後依實際弱勢學生用餐數預先估算。
學校用餐食米簡介
 撥售對象:
 辦理學校用餐之國民中、小學校
 102年1月納入公立幼兒園(如深坑幼兒園、中和幼兒園
等27家公立幼兒園)
 團膳採購學校需將農糧署供應半價食米措施列入採購
合約
 無強制規定一定要申購
 撥售依據:
 撥售學校用餐食米作業要點
 撥售團膳採購學校優惠食米作業規範
學校用餐食米簡介

自設廚房學校及團膳採購學校:
-自設廚房學校:
1.
2.
3.
學校中設有廚房及相關設備
由校方或外包廠商於該校廚房烹煮供學生食用
申購之公糧貯放於學校
-團膳採購學校:
1.
2.
3.
學校無廚房及相關設備
每年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團膳採購,統一於廠商廚房中
烹煮食物後分送至各供餐學校
申購之公糧貯放於團膳廠商
學校用餐食米簡介
 申購期間:
 自設廚房學校:自每月20日起至次月5日止, 申
購次月米糧(例:102年8月20日至9月5日申購102
年9月份食米)。
 團膳採購學校:自每月1日起至10日止,申購當月
米糧(例:102年9月1日至9月10日申購102年9月
份食米)。
 於期限內開放網路申購,逾期不予受理。
食米價款:
 102學年度價格(適用102.07~103.06) :
白米16.9元/公斤,糙米15.5元/公斤
學校用餐食米簡介
 學校計算所需食米數量提出申請
 依據農糧署「撥售學校午餐食米作業要點」第四點
規定
 早餐:國小、國中每人最高70公克
 午餐:國小每人最高90公克、國中每人最高110公克
 與國中、小學共廚共食者:
 幼兒園幼童:最高70公克。
 教職員工及高中部學生比照國中學生食米最高撥售量規定辦
理。
 偏遠地區學生每人每餐消費量得依前述規定數量增
加20公克。
學校用餐食米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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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用餐食米以當年期稉米供應
品質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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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符合CNS白米二等標準
糙米:符合CNS糙米二等標準
提領食米,所需運輸費用由領糧單位自行負擔(
於自設廚房部份領糧單位為學校本身,於團膳
採購學校部份領糧單位為分配供膳之廠商) 。
對品質、重量有疑義者,應於提領後三日內通
知本分署,逾期不予受理。
網購系統申購流程
 學午糧網購系統登入
 第1次登入,帳號與密碼相同,並立刻修改密碼,否則
無法進入系統
 申購單位基本資料修改:務必填寫聯絡人電話及帳號(
忘記密碼時需用到)
 網路限制
 請用IE瀏覽器
 目前IE10版本與本系統不相容,請使用IE6-IE9版本
網購系統申購流程
 自設廚房學校:
 申購單填寫→確定送出→列印申購書及繳款單→繳款
→列印出倉單(繳款成功後約3個工作天)
 團膳採購學校:
 需求明細表填寫→存檔→校內陳核→上傳檢附資料→
檢附資料確定送出→確認教育局是否通知補件→處理
進度顯示為「核定數量並通知廠商填寫申購書」 →申
請完成
網購系統申購流程
網購系統路徑
學校午餐食米網購系統網址:
http://210.69.25.139/rice/application.htm
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網站【農糧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afa.gov.tw/農糧申辦案件窗口/學校午
餐食米申購/相關連結:學校午餐食米申購
北區分署網站
http://www.tefd.gov.tw/學午糧網路申購
首次登入需:安裝 X 元件
按右鍵
自設廚房學校使用
團膳採購學校使用
進入申購畫面 –自設廚房學校部份
開始申購
可先填寫
進入申購畫面 –團膳採購學校部份
團膳採購學校注意事項
 每學年首次申購學校所需檢附之資料
1.申請計畫上傳至月報表欄
(包含防範食米外流等管理機制,需核學校印鑑)
2.招標文件或合約等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至發票1及發票2欄
(合約僅需掃描1.提到公糧米頁面及2.有雙方用印頁面)
3.供膳廠商印鑑表上傳至用量登記表欄
4.學校午餐食米需求明細表
(廠商資訊需合併於同一張需求明細表上)
 檔案上傳後經教育局審核再轉送當地分署辦理配撥食米
團膳採購學校注意事項
 每月申請食米應檢附之文件
1.學校午餐食米需求明細表(當月份的)
2.供膳發票影本或餐盒月報表
 用以核算上月實際供餐數量
 若不及於當月申購期中檢附上月供餐發票或收據,請檢附填送教
育局之餐盒月報表
 餐盒月報表需核章,發票後補
3.查核紀錄表
 每月至少1次食米儲放及使用情形查核。
4.食米用量登記表
 檔案上傳後教育局審核再轉送當地分署辦理配撥食米
團膳採購學校
此時案件才會
送至教育局
檢附資料後
請一定要按
確定送出
團膳採購學校注意事項
 教育局初審結果每月10日前公布於運動健康資訊網,
請定期上網查詢審查結果。
(http://spweb.ntpc.edu.tw/)
 網路申購流程亦可參考運動健康資訊網上傳之教學
檔案
(http://spweb.ntpc.edu.tw/news/u_news_v2.asp?id
={F8E441AB-FEF7-493E-8BC71731ACDC6F8E}&newsid=245)
自設廚房學校注意事項
學校自行列印
第5聯領糧出
倉單及第6聯
糧食銷售收據
請於
每月19日前
上網列印
憑第5聯向領
糧單位領米
逾期,需以公
函申請補發
第6聯收據聯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