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護理能力鑑定簡介092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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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護理能力鑑定簡介
組長:童恒新老師
組員:盧玉嬴、楊瑞珍、鍾美玲、
黃慧芬老師
行政支援:護理實驗室、護理系辦公室
基礎護理能力鑑定實施細則
95學年第二學期護理系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細則依據本校94.3.9第57
次校務會議通過之「護理專業能力鑑
定實施辦法」第二條訂定。
第二條 基礎護理能力鑑定(以下簡
稱「本鑑定」),目的在強化學生之
基礎護理實作能力,並協助學生取得
護理專業實習課程之修課資格。
第三條 本鑑定所要求之鑑定內容,需
包括以下之能力,應試者須同時通過以
下能力內涵之鑑定,始能視同通過本鑑
定。
一、通用範圍之無菌、避免身體傷害、
及避免情緒傷害能力。
二、半模擬臨床情境(Qasi-clinical
situation)之生命徵象測量實作能力。
三、實驗室模擬情境之靜脈點滴加藥、
或肌肉注射、或傷口護理之實作能力。
第四條 實施方法:
一、本細則自九十四學年度起實施。
二、學生可至經本系認可之鑑定單位或中心進
行能力鑑定,以取得本鑑定之通過資格。
三、護理專業實習課程而導二技普通班於一年
級下學期、二技在職及專班於二年級上學
期、四技於二年級下學期之當學期加退選
截止前,需取得本鑑定之通過資格,以避
免發生因無法選修護致延畢之情事。
四、學生選修護理專業實習課程時,需向主要
開課教師出示本鑑定通過證明,始能選修
護理專業實習課程。
五、取得鑑定通過證明者,未在三年內選修第
一對護理專業實習課程者,須重新取得鑑
定通過資格,始能選課。
第五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免參加基礎
護理能力鑑定:
一、曾修畢大學層級基本護理學及實驗課
程,且成績及格之本系學生。
二、能提具本系認可之鑑定單位或中心通
過證明者。
三、能提具地區醫院以上,近三年滿一年
以上累計之直接照護病人的護理臨床實務工
作經驗(不包括醫院行政人員、門診人員、
校護、廠護之工作經驗),且具備護士或護
理師執照之本系學生,經審核通過者。
第六條 本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
正時亦同。
基礎護理能力鑑定鑑定實施方式
1. 半模擬臨床情境模式
(quasi-clinical situation model)
半模擬臨床情境模式可以視需要安
排時間、不受到真實病人病情變化的
影響、沒有真實情境中對病人及其家
屬的干擾、考題較能標準化、考試內
容一致性較高及對環境的控制較好之
特色,且具研究證實其成效(施測項
目:生命徵象,目前由各護理專業課
程教師自行評量)。
基礎護理能力鑑定實施方式
2. 臨床實驗室模擬之模式
(clinical laboratory
simulation model)
臨床實驗室模擬之模式是利用模型
或器材設備等用物在實驗室進行的鑑定
方式,多使用於技術方面的考核,強調
技能正確與安全的鑑定項目與內容。
(施測項目:肌肉注射、點滴加藥)。
基礎護理能力鑑定考試內容
考試情境 通用範圍 必考範圍 選考範圍
備註
半模擬臨 人際關係 生命徵象 由各護理 標準病人
專業課程
床情境
無菌
教師自行
避免身體
評量
傷害
實驗室模 避免情緒
靜脈點滴 選考範圍:
二情境擇
擬情境
加藥
傷害
一考試
肌肉注射
臨床決策
實驗室模擬情境
靜脈點滴加藥
靜脈點滴加藥
實驗室模擬情境
肌肉注射
肌肉注射藥物準備
肌肉注射
考試如何進行
考前
報名
考試當日
 環境介紹
參加實驗室技術練習說明會  病人情況單
(9/30日星期二12:15-13:30
 考試教師全程觀察
地點:B317)
 協調教師協調
參加技考澄清說明會
(10/13 日星期一12:15-13:30
地點: 明倫館 大禮堂)
 宣布成績
103學年度基礎護理能力鑑定考試
考試期別
考試日期
技考澄清說明會
時間/地點
對象/
抵免時間
103.1
103/12/06 (六)
7:40-13:30
S405、S408
103/10/13
12:15- 13:30
明倫館 大禮堂
103學年度二技普通班
入學同學
抵免期間:入學起至
103.10.30日止
104/05/ ?(未定)
104/4/? (未定)
考前二至三週
17:00- 18:30
103學年度二技在職及
專班同學
抵免期間:104.3.1起
至104.3.31日止
103.2
7:40-12:00
備註:本小組保留時間及場地變更之權利。
各班如何準備基礎護理能力鑑定考試?
1.每班選派2位基護鑑定小老師。
2.熟讀自學手冊。
3.聽取實驗室用物借用及練習說明。
(9/30日:12:15~ 13:30 B317)
4. 參與TA學姊技術輔導與演練
5.護理實驗室練習。
6.參加「技考澄清說明會」,澄清疑問。
(10/13日:12:15~ 13:30 明倫館大禮堂)
7.依應考排程,準時參加考試。
(12/06日:7:40~ 13:30 地點S405、S408)
8.領取及保留通過證書。
諮詢電話
一、基礎護理能力鑑定小組
盧玉嬴老師
電話:3810
email: [email protected]
二、技術練習事宜,請洽:
護理實驗室辦公室:于曉雲老師
科技大樓四樓,S406,電話:3180、3185
自學手冊
基礎護理能力鑑定內容與標準
岀自: 鍾美玲等箸 (2008),合記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