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ript 藥物濫用防制宣導
100-1春暉社
藥物濫用研習課程
毒品分級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
毒品分級列管依其成癮性、濫用性、
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
各級毒品種類
第一級毒品:鴉片、海洛因、古柯
鹼、嗎啡
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MDMA(搖
頭丸)、大麻、LSD(搖腳丸)
第三級毒品:FM2、小白板、K他命、
紅中、青發、PMMA。
第四級毒品:蝴蝶片、 安定、煩寧
海洛因
俗稱「白粉」;台灣又稱「四號」
源於鴉片,由嗎啡經乙醯化改變構造
而得。
急性中毒症狀包括昏睡、呼吸抑制、
低血壓、瞳孔變小。具高度心理及生
理依賴性,長期使用後停藥會發生渴
求藥物、不安、流淚、流汗、流鼻水、
易怒、發抖、惡寒、打冷顫、厭食、
腹瀉、身體捲曲、抽筋等禁斷症
古柯鹼(1/2)
又稱「可卡因」
由古柯葉提煉而得,祕魯、古巴為主要產地
嚴重影響神經系統、血管的收縮、眼球的擴
大及導致心跳不正常
由於通往胎盤之動脈緊縮減少血液及氧氣的
提供致使胎兒成長發育延遲
古柯鹼(2/2)
佛洛伊德推薦使用古柯鹼來作為酒精與
嗎啡上癮之替代藥品。
1886年問世之可口可樂,尚含有微量古
柯鹼,不過可口可樂旋即於1906年排除
此配方。但至2009年時,紅牛能量飲料
仍含有此成分。
MDMA (1/2)
俗稱「忘我」、「亞當」、「狂喜」、
「快樂丸」、「搖頭丸」
體溫過高(可高達攝氏43度)為MDMA中毒
的主要特色,由於藥物作用加上脫水及
身體奮力而造成的高體溫可致死。
MDMA (2/2)
具有興奮中樞神經並具迷幻作用。使人
有與別人非常接近的感覺,產生幻覺,
進而使人多話,並產生食慾不振、血管
疾病、心跳加快、體溫升高、流汗、牙
關緊閉、噁心、肌肉痛、運動失調、心
悸、疲倦、痙攣及失眠等副作用
K他命(1/2)
俗稱「K粉」、「克他命」
醫學上,是一種分離性麻醉藥物
白色帶苦味無氣味粉末,作成膠囊
施用方式:口服、鼻吸、煙吸與注
射等
屬於三級毒品
K他命(2/2)
施用後會產生幻覺、興奮感、意識
混亂、與現實解離或是有所謂靈異
旅行的經驗
較常見之副作用為心搏過速、血壓
上升、肌肉緊張而呈僵直性等,部
分病人在恢復期會出現意識模糊、
幻覺、無理行為及譫妄等現象
竄紅新毒品
衛生署公告「喵喵」為三級管制藥品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管制藥品組技正表
示,「喵喵」(化學名為4-MMC),使用後
會出現類似甲基安非他命與搖頭丸之興奮、
迷幻作用;另因其作用時間短,故使用者
常會不斷追加劑量,導致用藥過量致死。
法律規範
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罪,最高可處
死刑或無期徒刑併得科新台幣一千萬
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持有毒品罪,最高可處無期
徒刑併得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施用毒品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
法律規範
引誘他人施用毒品罪,最高可處有
期徒刑10年以下併得科新台幣三百
萬元。
轉讓毒品罪,最高可處有期徒刑七
年以下併得科新台幣一百萬
元以下罰金。持有毒品罪,
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修正條文
第4條修正條文明定
製造、運輸、販賣第1、2、3級毒
品者除維持原有刑責外,並加重罰
金從原新台幣500萬元至1000萬元,
調高到700萬元至2000萬元。
最新修正條文
第11條修正條文明定
1.持有第3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
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
元以下罰金。
2.持有第4級毒品純質淨重
20公克以上者,處1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
以下罰金。
反毒宣導標語
吸一口毒,送半條命。
英雄不吸毒。
毒品引進門,全家近鬼門。
販賣毒品喪天良,吸食毒品失健康。
快感是瞬間,破滅是永遠,請拒絕毒
品誘惑。
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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