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课件(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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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网上申报-课件(0)

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提高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服务效率
及质量,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互
联网为平台,开发了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并
开通了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登
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bjld.gov.cn/)办理网上申
报和网上查询业务,同时保留原渠道办理业
务的方式。
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后能做什么


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五险合一

使用CA数字证书增强数据安全性

8项业务,在线申报
社保数据网上查询
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
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

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查询
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查询

医保参保人各月缴费情况

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查询

补缴明细表查询

补缴汇总表查询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单位欠费情况查询(五险)

92-95养老年帐户查询

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查询
资格条件
功能介绍
信息查询
用户管理
注意事项
一、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的资格条件
(一)凡是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参保单位均可自
愿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1.具备登录互联网条件并具有北京数字证书认证
中心签发的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的参保单位。
( 使用CA数字证书增强数据安全性 )
2.具备计算机安全与防病毒措施的参保单位。
3.社会保险缴费结算周期为“按月”的参保单位。
4.参保单位在四险(四险指养老、失业、工伤及生
育保险,下同)系统和医疗保险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缴费地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
码)必须一致。
5.参保单位不存在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
行为。
未曾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可在服务网点
办理数字证书。服务网点是为参保单位设立的数字证
书业务现场办理点,提供证书申请、更新、解锁、重
签发、吊销等业务。
数字证书办理网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4号裕
宝商贸中心8号楼2层
(北京国信博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9796320
传真:010-88142180
昌平社保中心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网点现场办理
用户初次申请数字证书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及相关
费用,到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证书申请。
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
式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
及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符合A4纸标准。
6.单位数字证书存储介质80元,数字证书生成200
元。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可申请
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1.未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全部险种。
2.存在欠费。
3.参保方式为二级公司。
开通网上申报准备的材料:
1.单位数字证书(光盘介质证书除外)。
2.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一
式两份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
备注:以上复印件须符合A4纸标准,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间:每月5 — 22日
办理地点:社保中心 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
特别提示
如果单位已具有单位数字证书(网上报税、
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可使用该证书申请开
通网上申报业务,需填写:《数字证书一证多
用授权书》。
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登录、退出
 登录地址: http://www.bjld.gov.cn/
1.首次登录需要修改口令
2.企业开户必须绑定CA数字证书
3.登录前安装好CA数字证书驱动
4.登录需要将CA数字证书插入USB插槽中
企业登录、退出
 退出时需要点击【退出】
链接
二、功能介绍

申报业务管理










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普通增员
普通减员
个人信息登记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
基金补缴录入
基金补缴确认
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







个人信息登记表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人员增加表
人员减少表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补缴明细表查询
补缴汇总表查询
用户管理

修改密码
查询管理
• 申报信息状态查询
•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
•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 单位欠费情况(五险)
• 92-95养老年帐户
• 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
查询
•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查询
•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查询
• 医保参保人各月缴费情况
• 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查询
业务报表查询




信息下载
•
•
•
•
五险业务表样下载
四险业务表样下载
医保业务表样下载
定制信息文件下载
(一)、网上申报可办理的业务

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普通增员

普通减员

个人信息登记
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

基金补缴录入

基金补缴确认

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
1 .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
直接勾选要修改的项目,填写变更后的新
内容
2.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

输入要变更的人员身份证号和姓名
直接勾选要修改的项目,填写变更后的新内容
提交
3. 普通增员
1.输入增员人员数据
2.勾选设置增员原因
3.勾选批量提交增员申报
4 .普通减员
1.输入减员人员数据
2.勾选设置减员原因
3.勾选批量提交减员申报
5. 个人信息登记
 先登记个人信息,再提交申报。
 登记时注意,蓝色字体为必录项。
 删除选定为删除登记信息,谨慎使用。
新参保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
个人信息登记表(2份)

参保人员增加表(1份)

白底一寸冲洗彩色证件照(2张)

身份证复印件(2张)
备注:
网上申报的新参统人员3-5个工作日内到柜
台递交材料,不用取号。(每月5-25日)
6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




网上申报系统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每年2月或3月到4月22日。
2月或3月在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后增员的人员应补录缴费工
资。
已办理过“四险”和医疗缴费中断的人员可勾选“减员标识”
不再申报缴费工资 。
须录入本单位所有人员的职工上年月均工资后才可提交。
7 .新增功能

基金补缴录入

基金补缴确认

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
7.1 基金补缴录入
 (1)点击“基金补缴录入”链接,进入基
金补缴业务办理须知页面。
7.1 基金补缴录入
 (2)在弹出的网上申报补缴业务办理须知
中点击“接受”按钮。进入基金补缴录入
界面 。

注意:如不同险种的补缴
时间段不一致,需分险种
录入多条补缴记录。
7.1 基金补缴录入
 (3)在补缴录入页面中录入身份证号、姓
名,并选择补缴险种、补缴开始年月和补
缴截止年月,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
功后在页面下方会显示成功录入的补缴人
员。
7.1 基金补缴录入
 (4)选中要提交的人员对应的复选框,然
后鼠标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可以提交选
定人员的补缴录入信息,提交成功后提示
“次日请在补缴确认中确认补缴金额”。
7.2 基金补缴确认
 (1)点击“基金补缴确认”链接,进入基
金补缴确认界面。
7.2 基金补缴确认
 (2)选中正确信息的复选框,点击“浏览”
按钮,将会出现《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
细表(表四)》的确认信息。
7.2 基金补缴确认

(3)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成功后
提示“请在申报状态查询中查询反馈结果,反
馈正确即可打印《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
表(表四) 》”。
 注意:反馈结果显示“导入成功”后便可打印
《表四》,然后企业需携带《表四》及其他相关
材料,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后续业务。
7.3 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
 (1)点击“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链接,
进入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界面
 未收款记录指的是:基金补缴确认的信息
进行完补缴审核后,在财务结账前未交款
的交易。
7.3 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
 (2)点击“重新提交”按钮,重新提交该
信息。
 注意:重新提交是对补缴确认的信息重新
提交,重新提交次日查看反馈状态,反馈
状态为导入成功的,即可再次打印《表
四》,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所示区县经办机
构办理补缴审核业务。
特别提示
网上申报业务正常使用的时间


每月5日 - 25日

每天6:00 - 22:00
三、信息查询
• 申报信息状态查询
(一)查询管理

•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
变动查询
•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查询
•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
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查询
•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
医保参保人各月缴费情况
•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
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查询
• 单位欠费情况(五险)
• 92-95养老年帐户
申报信息状态查询
查询各项申报业务的受理情况
办理状态










未提交:
已提交待处理:可取消
待审核:被内网抓取,不能取消
已审核:内网处理并反馈结果
查看申报内容
查看反馈信息
对于新参统导入失败的交易,可在“查看反馈”
界面,进行重新申报操作。
新参统人员的增加表只有医疗和四险均无导入失
败情况,才能进行打印。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
查询本单位员工信息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


查询条件:身份证号、四险电脑序号、医疗保险手册号
身份证号、四险电脑序号、医疗保险手册号任选其一录入,则查
询某指定人的信息
录入为空,则查询本单位所有员工的信息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

选择查询的年月,点查询。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

选择查询的年份(无当年数据)
输入要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号或四险电脑号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

选择查询的本单位人员的身份证号或四险电脑号
选择险种
单位欠费情况(五险)
92-95养老年帐户
输入要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号、四险电脑号或姓名
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查询
 点击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链接,系统
显示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查询页
面。填入年份,并点击“查询”按钮。系
统会显示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的详细
信息。
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查询
 进入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页面。填
入年份,选择支付原因,点击“查询”按
钮。系统会显示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
总的详细信息。
养老月报外支付明细查询
 进入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页面。填
入年份,选择支付原因,点击“查询”按
钮。系统会显示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
细的详细信息。
医保参保人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 进入医保参保人各月缴费情况页面。填入
年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点击“查询”
按钮。系统会显示参保人各月缴费的详细
信息。
 目前只能查询2010年度的医
保缴费情况,从7月开始可以
查历年的信息。
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查询
 进入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查询页面。填入
年份,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显示在
职人员医疗月报表的详细信息。

可导出为“Excel”文件,供查看及打印。
特别提示

每月3 - 4日进行查询数据更新维护

查询功能在数据维护期间不可用
(二)业务报表查询

人员增加表

人员减少表
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
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
个人信息登记表
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
补缴明细表查询

补缴汇总表查询
人员增加表
人员减少表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个人信息登记表
 只有四险和医疗均无导入失败的情况,才
能进行打印操作。
 下载打印为将此报表下载到本地,需自行
打开下载后的报表文件,进行打印。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
输入申报时间段或申报交易流水号进行查询
补缴明细表打印

(1) 鼠标点击页面左侧“业务报表查询”菜单下
的子菜单“补缴明细表”链接。

(2) 选择要打印的补缴明细表信息。

(3) 点击列表页底部的下载打印按钮,系统生成
可下载的文件,弹出下载提示框。


(4) 点下载框中的保存按钮,将文件保存到本地。
注意:导入成功的补缴确认交易即可打印。
补缴汇总表打印

(1) 鼠标点击页面左侧“业务报表查询”菜单下
的子菜单“补缴汇总表”链接。

(2) 点击列表页底部的“生成汇总表”按钮,系
统可生成当月的补缴汇总表信息。

(3) 点击列表页底部的“打印汇总表”按钮,系
统生成可下载的文件,弹出下载提示框。

(4) 点下载框中的保存按钮,将文件保存到本地。
(三)信息下载

五险业务表样下载

四险业务表样下载

医保业务表样下载

定制信息文件下载
1.3.23 五险业务表样下载
四险业务表样下载
医保业务表样下载
定制信息文件下载
(四)个人登陆查询
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
参保人当年个月缴费情况查询

92-95养老年帐户
参保个人-首次登录
参保个人-登录成功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参保人当年个月缴费情况查询
92-95养老年帐户
(二)网上申报业务的暂停使用
1.参保单位出现欠费
已开通使用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任一险种发生欠费后,系
统于次月自动取消该单位使用网上申报的业务权限,只保留查询权限。
2.参保单位中断缴费
已开通使用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在四险或医疗系统中办理
单位中断缴费后,系统于次日自动取消该单位使用网上申报的业务权限,
只保留查询权限。
3.参保单位出现违规情况
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应接受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的不
定期检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审核单》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一份单位留存,一份社保经办机构留
存。
当参保单位出现违规情况时,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其使用网上
申报或网上查询的权限。
参保单位的违规情况包括:存档资料不全、无效;未按要求存
档;利用网上申报、网上查询从事与社会保险无关的活动;其他违反社
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网上申报业务的恢复使用
1.系统于参保单位全部归还欠费的次月自动恢复
其网上申报业务权限。
2.已开通使用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在四险及医
疗系统中办理单位中断缴费恢复后,系统于次日自动开通
该单位使用网上申报的业务权限。
3.出现违规情况的参保单位在完成整改后,向社保
经办机构报送《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检查其整改情况。
参保单位如通过审核,则社保经办机构在《申请表》中签
署意见,双方各留存一份,并恢复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和网
上查询或网上查询权限。参保单位如未通过审核,则社保
经办机构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返还参保单位。
(四)网上申报业务权限的注销
1.参保单位注销
参保单位在四险或医疗系统中办理单位注销后,
系统将自动注销参保单位使用网上申报和网上查询的权限。
2.参保单位申请注销网上申报业务的权限
参保单位填写《申请表》后报送至社保经办机构。
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在《申请表》上
签署意见,注销其网上申报和网上查询的权限。
《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返还参保单位,一份社保
经办机构留存。
(五)密码重置
参保单位如因丢失遗忘等原因需重置网上申报系统登录
密码的,应携带:
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
《社会保险登记证》
●
●
单位数字证书
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核对资料后在《申请
表》上签署意见,并在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中办理密码重置。
《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返还参保单位,一份社保经
办机构留存。
五、操作注意事项
(一) 没有单位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须到证书受理单位设置
的受理点申请单位数字证书。
(二)网上申报开通办理时间为每月5-25日,社保中心网上
申报管理岗;网上申报办理时间为每月5-25日的6:00至22:00;每
月3-4日进行查询数据更新维护,查询功能不可用 。
(三)参保单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同一日内录错登录密码达十
次时,系统自动锁定账户至次日5时。
(四)参保单位对同一参保人员每天只能办理一种业务类型。
(五)同一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对同一业务类型以最后一次申
报内容为准。
(六)申报的处理结果反馈时间为:
●
四险业务于申报次日反馈信息(增减员业务即使反馈);
医疗业务于经办人员处理完毕后反馈信息;
●
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反馈处理结果时间顺延。
●
(七)申报企业版报盘文件后,单位须于次日后到社保经办机
构办理相关手续。
(八)参保单位只能查询本单位的单位和人员信息。
(九)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查询结果为截止到上
月的信息,如需要查询当前信息,参保单位可通过定制《单位参
保人员情况明细过录》,次日反馈查询结果。
(十)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只能查询截止到上上月的缴费
帐户及基数信息。
(十一)申报信息状态显示为四险系统和医疗系统全部处
理完毕后的状态。
(十二)参保单位办理整体转移过程中不可办理网上申报
业务。
(十三)参保单位不可办理兼职人员的职工登记。
系统支持服务热线
(一)单位数字证书咨询服务热线;
(010)59796320
(二)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96102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bjld.gov.cn/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