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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报告评审问题解析
铜陵天元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王伟宏
一、估价报告部分:
1、封面:
(1)估价项目名称不全
缺土地用途、位置、土地使用权类型。
(2)有的估价报告封面出现了关键词。
2、估价目的不准确,表述过于简单。
有的报告仅写一句话:为委托方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提
供价格参考依据。
正确的应为:
******房地产有限公司因融资需要,委托本公司对其位于
******一宗城镇住宅用地(以下简称待估宗地A)、****商
业用地(以下简称待估宗地B)、****住宿餐饮用地(以下
简称待估宗地C)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进行评估,土
地总面积为48128.68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认为该三宗地可以进行
抵押贷款,故接受该公司委托,对该宗地进行评估,为其以
待估宗地土地使用权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办理抵押贷款手
续提供价格参考。
3、估价基准日确定大多没有说明理由。
大多数只有一个日期。
正确的应写:“本次评估以完成现场查勘之日,
即**年**月**日作为估价基准日。”
4、地价定义不明确,有的过于简单,有的前后
矛盾。
(1)不能漏项:用途、类型、开发程度、年限、
容积率,缺一不可。
(2)土地使用年限问题。
(3)设定用途、容积率应以证载为主。
(4)开发程度的实际与设定情况,做到整篇报
告中全部统一。
实际开发程度与设定开发程度不相同的,应阐述
理由。
例: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查勘状况,
本次待估宗地为位于*******的一宗城镇混
合住宅用地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估价基准
日为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登记土地用
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
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
排水、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规划容
积率不大于0.8。
考虑到此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以待估宗地土
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手续、确定贷款额度提供价
格参考,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18508-2001),对相关事项做以下设
定:
1、关于土地用途设定:待估宗地土地登记用
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规划用途亦为城镇混
合住宅用地。经向相关规划部门征询,规划用
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07)的有关规定,本次评估
设定待估宗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2、土地使用权价格类型设定:待估宗地为国
有出让土地,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以待估
宗地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手续、确定贷款额度
提供价格参考,故评估时土地使用权类型设定
为出让土地使用权。
3、关于土地开发程度设定:待估宗地现状开发
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
供水、排水、通气)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本次
估价目的是为委托方以待估宗地土地使用权办理
抵押手续、确定贷款额度提供价格参考,故本次
评估界定待估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
(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气)及宗
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4、土地使用权年限设定:待估宗地为国有出让
土地,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67.5年。考虑到本次
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以待估宗地土地使用权办理
抵押手续、确定贷款额度提供价格参考,故设定
待估宗地土地使用权年期按其剩余使用年限67.5
年计。
5、关于容积率的设定: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
资料表明,待估宗地规划容积率为不大于0.8,
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为委托方以待估宗地土地使
用权办理抵押手续、确定贷款额度提供价格参考,
故评估设定待估宗地容积率为不大于0.8。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价格定义为:待估宗地在估
价基准日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达到宗地红
线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
通气)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土地使用年
限为67.5年,容积率为不大于0.8时的国有出让土
地使用权价格。本次评估地价定义见表1-1。
5、估价结果:
一览表缺项;有的商办住用地,没有用楼面地
价表示。
6、签字、盖章:
必须估价师本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机构盖
章。
7、土地登记状况表述不全,大多缺少估价对
象来源、土地登记证书号。
8、土地权利状况表述不全。
PFI
9、土地利用状况大多未引起重视。
此处应描述一是利用现状,估价对象上的建构
筑物及其用途、容积率、绿化率等。重要建构
筑物应说明其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结构、
建筑细部说明等等。
二是应描述土地利用变迁,包括估价对象的不
同利用历史、规划利用、最佳利用情况等。
10、估价依据缺乏针对性。
应从估价目的、土地用途以及估价方法的不同,
有针对性地确定估价依据。
11、估价原则选用缺乏针对性,无分析。
有的把所有估价原则全部罗列上,有的缺项重
要原则。如采用市场法的,没有写替代原则;
假设开发法没有预期收益原则;涉及抵押贷款
的土地估价,因为风险大,应强调谨慎原则。
合法原则排在所有原则的第一位。
12、估价结果及其使用部分问题:
一是把估价的前提条件及假设条件、估价结果
和估价报告使用、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混在一
起描述,条理不清;二是估价的前提条件及假
设条件的描述不全,大多缺少年期、估价基准
日设定;三是未经确认或无法确认的资料没有
作特殊说明等。
13、附件问题:
一是有的报告没有附件;二是有的报告附件不
全,最常见的缺项是缺待估宗地位置示意图、
待估宗地的照片、比较案例的照片和坐落,没
有附上基准地价的相关内容等;三是附件复印
件模糊不清,无法看清。甚至有的报告附件中,
无机构证书、无估价师证书。
二、技术报告部分:
14、影响因素分析:
(1)一般因素:
商业用地应重点分析:
①自然因素:城镇地理位置及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气候条件等;
②社会因素:人口数量与家庭规模、城镇发展与
公共设施建设、居民生活方式等;
③经济因素:城镇的性质与国际化程度、地区经
济增长、财政金融状况与利率水平、交通体系、
物价水平、就业与居民收入水平、产业结构与商
业服务业的发展前景、此类市场状况等。
④行政因素:土地利用规划与管制、建筑规划与
管制、房地产租金与税收政策等。
居住用地应重点分析:
①自然因素:城镇地理位置及与经济发展的
关系、气候条件、发生自然灾害等的机率等;
②社会因素:人口数量与家庭规模、城镇发
展与公共设施建设、居民生活方式等;
③经济因素:地区经济增长、财政金融状况
与利率水平、交通体系、物价水平、就业与居
民收入水平、住宅的供给与需求、住宅的租价
比等。
④行政因素:土地利用规划与管制、建筑规
划与管制、房地产租金与税收政策、住宅政策
等。
工业用地应重点分析:
①自然因素:城镇地理位置、水文气候条件
等;
②社会因素:城镇发展与公共设施建设等;
③经济因素:地区经济增长、财政金融状况
与利率水平、交通体系、产业政策、产业结构、
技术创新、物价工资及就业水平、此类市场状
况等。
④行政因素:城镇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租
金与税收政策等。
(2)区域因素:
商业用地应重点分析:
①自然因素:区域在城镇中的位置等;
②社会因素: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数量、社会人文
环境等;
③交通状况:街道状况、道路状况与交通便捷程度
等;
④基础设施状况: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
通讯等基础设施与公用服务设施状况等;
⑤商业繁华程度:距商业中心的距离、商务设施的
种类规模与集聚程度、经营类别、客流的数量与质
量等;
⑥行政因素:区域经济政策、土地规划及城镇规划
限制、交通管制等;
⑦环境因素:区域环境与景观、噪音空气污染及危
险设施或污染源的临近程度等。
居住用地应重点分析:
①自然因素:区域在城镇中的位置、自然条件及发
生自然灾害的机率等;
②社会因素:社区规模功能与安全保障、人口密度、
邻里的社会归属文化程度及生活方式等;
③交通状况:距社会经济活动中心的距离、道路状
况与交通便捷程度等;
④基础设施状况: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
通讯等基础设施与公用服务设施状况等;
⑤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发展规模及水平、居民
收入水平等;
⑥行政因素:区域经济政策、土地规划及城镇规划
限制;
⑦环境因素:区域环境与景观、噪音空气污染及危
险设施或污染源的临近程度等。
工业用地应重点分析:
①交通状况:对外交通便捷程度、交通管制、距货
物集散地(车站、码头、机场)距离及货物集散地
的规模档次、道路构造及档次、道路体系等;
②基础设施状况: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
等状况;
③环境状况:污染排放状况及治理状况、距危险设
施或污染源的临近程度、自然条件等;
④工业区成熟度:相关产业的配套及集聚状况、工
业区的未来发展趋势等;
⑤行政因素:规划限制、政府的特殊政策、产业管
制等。
另外,每种区域因素中都应加入微观区位描述。
(3)个别因素:
商业用地应重点分析:
①宗地地形、地质、地势、日照、通风、干
湿;
②宽度、深度、面积、形状、临街状况;
③邻接道路等级、通达性;
④宗地利用状况、与商业中心的接近程度、
与客流的适应性、相邻不动产的使用状况、规
划限制;
⑤地上建筑物的成新度;
⑥土地权利状况及使用年限等。
居住用地应重点分析:
①宗地地形、地质、地势、日照、通风、干
湿;
②宽度、深度、面积、形状、临街状况;
③邻接道路等级、通达性、规划限制;
④宗地利用状况、地上建筑物的成新度;
⑤土地权利状况及使用等;
⑥与交通设施的距离、与商业设施公共设施
及公益设施的接近程度、与危险设施及污染源
的接近程度等;
⑦相邻土地利用等。
工业用地应重点分析:
①地形、地质、地势、水文条件;
②面积、临路状况、位置;
③土地使用限制;
④土地开发程度;
⑤土地权利状况及使用等。
“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估价技术报告”中的因素
说明要有所区别。估价报告侧重于陈述,技术报
告侧重于分析。其中对于地价影响大的重要因素
必须分析,与本次估价相关性小或无关的因素仅
为参照。因土地的特殊用途或其它原因而影响地
价特殊因素,要在这里说明并进一步分析。能够
定量反映的必须用定量数据表述。
15、估价方法的选择:
大多数报告估价方法选择正确。但是个别比较
特殊的报告,在方法的选择上存在问题。
16、地价的确定:
(1)本次评审中,多份报告出现了二种估价
结果相差30%、甚至100%以上。当二种方法
的估价结果相差30%时,随意取值,或者去掉
一种方法结果,或者取加权系数过于随意。
(2)另一种情况,当二种方法的结果过于接
近时,取权重是不合理的。
待估宗地二种评估方法权重系数表
17、报告整体的逻辑性、一致性:
土地估价报告的各项要素应紧密联系在一起。
很多土地估价报告因估价师工作态度懈怠,重
要参数不一致、书写错误、严重笔误等现象较
多。
18、报告制作标准及设计:
要求格式规范,制作美观。
三、估价方法部分:
19、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1)本次评审中,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
有以下几大问题:
①基准地价超过三年仍在使用,且没有任何使用
说明。超过三年使用的,应定量分析,期日修正。
超过六年的,须有论证。
②自行编制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禁止自行编制基
准地价修正体系。
③地价指数、土地还原利率的确定极为随意。
④修正系数前后不一致。
⑤缺少容积率修正。
(2)该方法计算过程中,应详细介绍当地公
布的基准地价的地价内涵(包括地价制定及公
布时间、文件编号、估价基准日、设定开发程
度、容积率、年期等)及修正体系(注意此处
不能漏掉容积率的介绍);编制待估宗地因素
条件说明表及修正系数表;开发程度及容积率
修正应对照基准地价设定、地价定义设定情况
进行合理修正;期日修正宜参照地价动态监测
指数进行合理修正;年期修正若涉及土地还原
率,应充分说明其取值依据。
20、剩余法:
①剩余法应用有两种情形,一是适于待开发土地,
另一是已建有房地产的。
②最佳开发利用方式确定,大多没有对宗地条件、
市场进行分析,仅把规划设计条件写上了。
③不动产总价估算,大多数报告中没有选取相同
区域或类似区域的已售或正在销售的楼盘作为可
比案例,运用“小市场比较法”去求取,而是直接
确定不动产总价。
④建安成本和规费取值随意,在报告中应注明取
值依据、文件名称。
⑤项目不全面,该列入的未列。特别是在成本中,
存在漏项。
21、收益还原法:
①总收益确定随意,没有选取可比案例,运
用“小市场比较法”去求取,而是直接确定收益。
②总费用构成缺项,不全面,取值无依据。
③房屋纯收益涉及的房屋重置价、折旧等参
数的取值粗略。
④土地纯收益确定及计算公式基本正确。
⑤土地还原率、建筑物还原率的确定无依据。
22、成本逼近法:
①土地取得费运用文件错误;
②相关税费列出后未单独给出收费标准;
③利率运用错误,有的报告还原利率的确定
采用贷款利率为参考;
④缺少区位修正。
23、市场比较法:
①案例选取不合适。
②应对案例进行说明。
③比准价格结果差距过大,达30%以上,无相关
分析,直接按照简单算术平均值。
④比较因素选择偏少,缺少一些比较重要的因素
因子。
⑤缺少修正指数制订过程。
⑥前后矛盾。
⑦有几份报告对比较案例进行年期修正错误。
⑧差异过大时,一定不能算术平均。
态度端正
严谨认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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