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憑證IC卡補換發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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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
醫事憑證管理中心
醫事人員憑證IC卡補/換發卡流程
(適用已申請過二代卡之用戶)
2010.10.7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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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輸入網址http://hca.nat.gov.tw/
2、請選擇二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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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請選擇”卡片廢止/遺失補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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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請依據此方式辦理廢卡並申辦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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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內容如下
1.請下載並填寫「醫事憑證繳費申請表」,併同郵政匯票(即
期支票)寄回醫事憑證管理中心。寄件地址:220台北縣板
橋市四川路一段326號3樓。
2.請下載並填寫「醫事憑證IC卡廢止申請表」並於簽章處蓋
上印信。
3.填妥完畢後臨櫃至執業所在地之各縣市衛生局(所)RAO註
冊窗口申辦廢止,若您為初審醫院之醫事人員,此步
驟可在貴院之初審窗口辦理即可。
本人辦理:請攜帶(1)廢止申請表(2)申請人之身分證件、執業執照、醫事證書
(衛生署核發之專門職業證書)等證件之正本至臨櫃地點申辦。
代理人辦理:請攜帶(1)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2)廢止申請表(3)申請人之身分證
件、私章、執業執照、醫事證書(衛生署核發之專門職業證書)等證件之正本或
影本臨櫃申辦。
4.若有相關疑問,請打HCA服務專線0800-36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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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繳費注意事項:
受款人為「行政院衛生署」(注意:受款人非醫事憑證管理中心)
請使用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
每張憑證費用為275元。
臨櫃地點說明:
初審醫院(即初審註冊窗口):若您執業醫院已申請為初審
醫院,則可選其為臨櫃申辦地點。 (初審註冊窗口查詢)
衛生局、所(RAO註冊窗口) :若您執業為診所或一般醫
院,則需指定當地的衛生局、所為臨櫃申辦地點。(一般註
冊窗口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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